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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怀孕了,没结婚,没接彩礼,他如果要小孩的话我可以把孩子给男方他能赔偿我给他孩子的钱吗

离婚 2019-03-30 12: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
    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对这个问题中争议不大的部分给了明确的回答,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返还彩礼。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结婚的,不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合法夫妻而应当被认定为同居。如果双方不想在一起的,不需要离婚而只是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一方怀孕的,另一方通常情况下按照合法夫妻的规定不能提出离婚,如果坚持要离的,可以在分割财产时得到相应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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