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结束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遵守义务的,在缓刑结束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2、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有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缓刑,然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
3、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分子以前还有罪行未判决的,也必须撤销其缓刑,然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
4、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其缓刑,然后执行原来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