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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要求赔偿,我需要赔偿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19-04-09 09: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要适当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
    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
    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
    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 一、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至于因你的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你是否需要赔偿?一方面看你的过错程度,如果不是你故意为之,既使你需要承担责任,也不是全部的责任。另一方面,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员工需赔偿公司金钱的,每月从工资中扣,扣的比例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所以,公司不给你办解聘手续,我认为无关紧要,最紧要的是你根据第三十七条履行解除合同的手续,即提按规定时间提前告知公司解除合同。
  •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工作年限19,支付12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加1个月代通知金。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上述的赔偿是合理的。 若用人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4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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