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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意向合同,未交意向金,签署了协议,卖方房产证上的三人只有一个人签署,是否有效,买房不想买了是否算违约?二手房购房意向合同,签署了协议,是否有效,买房不想买了是否算违约?

合同纠纷 2019-04-02 1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合同法》规定二手房买房违约金怎么算法的问题如下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对于已经签订购房协议,缴纳了定金和首付之后,又因为自身原因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可以选择没收定金,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如果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 二手房买卖签约要确定好二手房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房子的面积,质量等。违约赔偿的约定也要明确,不然很多房东可能会因为下一家开价更高转眼就不卖给你了。也要查看房屋产权情况,例如房子有没有被出租啊。详细的还是看下文吧。  
    1、确定二手房的基本信息  签约前一定要去房地产交易或者不动产登记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查封、抵押等情况,确认签署的合同上表明的房产位置是否与房产证一致,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  
    2、规定违约赔偿事项  为防止房主改变主意,在合同中要注意规定违约的赔偿事项,千万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没有依据,违约赔偿这一点应该尽可能将赔偿金额提高,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这样才二手房交易中能够起到约束的重要,买卖双方交易的会更加顺畅,也能在另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时候得到补偿。  
    3、使用资金监管  交易的时候不要使用现金,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方便,无论是定金、首付,都可以放在资金中,过完户一切OK再付给卖家,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公正和安全,买家将购房涉及到的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临时托管,待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资金交付卖家。  
    4、查看房屋产权以及是否出租  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售房者是一致的,了解清楚当前房产的出租情况,有租约的房子一定要和卖家协商好交接租约的事情,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在签约过户前买家好和租客联系一下,了解一下房子的整体问题,这样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  
    5、保管好交易凭证等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 关于二手房购房合同违约金,购房定金违约,需赔偿多少违约金,在购房中,关于定金违约金《合同法》确定的原则是: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原则上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约定违约金执行,即判令违约方向非违约方给付所约定的违约金。 2)当事人所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这是因为违约金具有损害赔偿性质,只要低于所造成的损失,就应当予以弥补。 3)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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