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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房产遗嘱继承能够买卖吗

遗产继承 2023-11-29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继承的房产可以买卖。通过遗嘱继承房产,也就是说该房产已经归当事人所以。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遗嘱继承有不准买卖房产的条件的话,那么当事人继承房产后,无法将房子卖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房产系遗嘱继承所得的,是可以买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的房产自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自遗嘱生效时,取得该房产的物权。继承人取得该房产的物权后便可以进行买卖,只是在买卖之前继承人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物权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遗嘱继承的房子进行过户登记后可以买卖。遗嘱继承人需要到派出所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完税后换领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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