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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担保的债权是不是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

抵押担保 2023-11-29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债务清偿抵充如下:
    1、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支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2、债务人未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到期债务,几项债务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债务到期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债务比例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有担保的债权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有担保的债权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是的,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债的清偿抵充顺序: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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