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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修路占用的山林有赔偿吗?

征地补偿 2023-11-30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林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如果修路占了你的山林,当然是会有赔偿的呀。。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山林是属于你个人的。那么修路的时候被占用了,那就一定会有赔偿的。这些都是必须的。
  • 承包荒山被修路占用赔偿标准如下:
    1、防护林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计算;
    2、经济林、竹林每亩按1500到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到30000元计算;
    3、特种用途林每亩2000到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到2400元计算。
    承包荒山被修路占用赔偿材料有什么
    承包荒山被修路占用赔偿材料如下:
    1、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申请书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代理关系证明;
    4、若申请人申请确认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违法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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