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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上班受工伤,导致右大脚趾粉碎性骨折,厂方想私了,27000元了事,像我这种情况能评上几级,没人站出来给我作证,我该怎么办,难道就没有别的其他办法起诉他了吗?私人厂没有交保险和营业执照,做了2年8个月签过一次合同,(1年)请问因上班受工伤,导致右大脚趾粉碎性骨折,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4-14 22: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用工单位来说,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明显不够伤残等级的,承担医疗费和停工治疗期间工资的,可以私了。能够评定上伤残等级的,是不能私了的。因为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论单位什么原因没有为职工参保,但职工都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你私了给职工一笔钱,如果比条例规定的少,职工钱花完了回来再提出赔偿要求,法律还是支持的。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是否是工伤需要由专业机构进行认定。您方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自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要求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1年内您方也可以自行提出申请。
    且由于各地的社保政策不同,具体的工伤认定程序、赔付情况等问题,您可以到当地的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以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鉴定结果、实际医疗费花费、误工情况等要求单位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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