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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打的欠条算公司债务吗?

债务追讨 2023-12-02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打的欠条算公司债务视情况而定。如果个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授权代表,借据可以认定为公司行为,借据有效,债权人可以追究公司拖欠款项的责任;如果个人与公司无关,仅以私人名义出具借据,则该行为为为个人行为,不能代表公司,借据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个人打的欠条一般不算公司债务,除非该个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授权代表,借据可以认定为公司行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公司全部的财产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具欠条的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授权代表,则出具的欠条可以认定为公司行为,则该欠条是具有效力的,债权人可以追究公司拖欠货款的责任;如果该个人与公司没有关联,单纯以私人名义出具欠条,则该行为系个人行为,无法代表公司,所写欠条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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