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不当得利的特点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刑事辩护 2023-12-02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当得利的特点是:
    1、双方必须一方为受益人,另一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的利益必须与受害人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即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他人而获得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不当得利的特点有:双方必须一方为受益人,另一方为受害人;受益人的利益必须与受害人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即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法院一般按下列标准来认定不当得利:
    1、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2、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
    3、一方取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得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