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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饭店老板,服务员工作不到一个月上班途中出车祸了,请问与我们饭店有责任吗?她要求我开在饭店的工作证明服务员工作不到一个月上班途中出车祸了,请问与我们饭店有责任吗?她要求我开在饭店的工作证明

综合法律 2019-04-06 10: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了车祸财产损失费怎么赔偿,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因车祸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赔偿。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员工上班的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则通常需要先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如果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则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相应损害赔偿。

  •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属于本人主要责任,则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享受病假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员工因重大过错导致工伤,如果员工有责任的话,可以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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