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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一下,破坏选举罪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2-03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三)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四)在客观上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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