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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堂弟被人骗进传销组织了,和别人一起非法拘禁他人,请问一下律师我堂弟这种情况传销非法拘禁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事辩护 2018-07-24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的认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公民发现涉嫌传销活动的,应向当地工商局和警方举报,工商部门和警方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此举即打击了违法犯罪,又可以挽救一批陷入发财梦的普通传销人员。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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