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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03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前买的房子加名字算共同财产。结婚前买房是否是共同财产取决于:
    1、如果婚前一方全额购买,该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证登记一方名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共同偿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共同支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在房屋产权证书上加上女方名字的应认定是对女方的部分赠与,则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加女方名字后,该房产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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