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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辞退我该怎么处理

无故辞退 2023-12-04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辞退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赔偿:
    1、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具体的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2、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及赔偿;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资料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无缘无故被辞退的处理方法:若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被辞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补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指导,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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