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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册公司。没有运行。现在要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程序

工商事务 2019-04-25 19: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被撤销一般是由于公司存在某些法定的不可存在的现象,比如登记机关事后发现公司登记时的资料有问题。
    撤销是一种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是公司注销的一个原因。
    公司被吊销一般是由于公司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或没有履行相应义务,比如没有年报。吊销是一种对公司的处罚行为,也是公司注销的一个原因。
    [2]
    而公司注销可以是主动行为例如执照期满不续,也可以是被动行为,例如公司被撤销或被吊销之后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并注销。

  • 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如下: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
    (一)清算的期限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 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 同之日。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 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 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 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
    (二)清算委员会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3人组 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 会计师、律师担任。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 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
    2. 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义务;
    4. 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5. 清缴所欠税款;
    6. 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7. 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
    (三)清算通知与公告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 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此外;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 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 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 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
    (四)清算财产分配 企业及中外投资者须依法分配清算财产而不得作任意处置。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 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诉讼、仲裁及其他所需费用。)后 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 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其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 的实际出比例分配;但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应注意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等),债权 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还有,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企业财 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办理。
    (五)清算终结 清算委员会完成上述财产清偿工作后将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董事会 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 天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并在该等 手续完结后10天内,须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 执照。同时须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 终止。
    三、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 你好,新注册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3、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4、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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