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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其他 2023-12-05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公务员申诉期是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
    2、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受理申诉的机关对涉及国家公务员申诉的事项,有权进行查询和调查。被申诉的机关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第十七条,受理申诉的机关在决定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后,应当组成临时性的公正委员会,负责审理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案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公正委员会一般由政府人事部门中与申诉事项有关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
    公正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主任由政府人事部门中负责受理公务员申诉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担任。
    第十九条,公正委员会在案件审查结束后,要根据审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写出审理报告,并将理报告提交受理申诉的机关。
    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的姓名、单位、职务以及其他基本情况;
    (二)提出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
    (三)公正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单位及职务;
    (四)审理的时间;
    (五)审理情况概要;
    (六)公正委员会的处理意见
  • 法律分析: 如果是公务员提起申诉的,受理机关需要在受理之日起六十天内作出处理决定,若是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如果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向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提起申诉,该机关应该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六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 公务员法规定申诉的期限和复核的期限最长分别不得超过九十日和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五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九十六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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