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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征收补偿多少钱一亩,法律有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 2023-12-05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的内容,具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如果征收的是耕地,补偿费用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补偿内容是:
    1、土地补偿费,根据相关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要根据耕地年产值而定,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制定;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等;
    5、征地搬迁费,包括拆除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结构、城市公共设施、搬迁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助费、拆迁管理费等;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补偿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搬迁费、城市搬迁补偿费、库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管网、水利恢复、搬迁补偿费、库底清理费、防护工程费、环境影响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补偿内容包括: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按政府规定,为该耕地年产值的若干倍,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
    5、征地动迁费;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贴费,拆迁管理费等等;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城市迁建补偿费,库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管网、水利等的恢复、迁建补偿费用,库底清理费,防护工程费,环境影响补偿费用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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