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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4.5月份借给朋友10800块钱,最初他还给我1000块钱,到后来就再也没提过这件事情,我一直迫于朋友关系没有提过此事,今年6月份因为怀孕马上到预产期,给朋友打过两次电话,可他一直说没钱,当初借钱时候没有打借条,但是有人证!请问我怎么才能把这笔钱要回来最初他还给我1000块钱,当初借钱时候没有打借条,请问我怎么才能把这笔钱要回来

债权债务 2019-03-27 14: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 怎么打借条?借条做为一种常用文体,其使用是表明双方借贷关系,也是保障履行正常债务关系的最有效凭证。对于借条的书写格式及要领,可按以下方法步骤来做为参考。
    首先要注重格式的规范性。
    通常借条由三部分组成,标题(即“借条”字样)、正文以及署名(由借款人和借款时间组成)部分。
    其次,要写明借款事项及原因,以及借款的金额,同时要用大写来标明金额的多少。
    借条不包括还款相关事项,如需则需要另附还款相关协议。
    另外,对于借条,在书写时应选择较大字号的文字,以防止被恶意修改。
  • 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如果在欠钱的时候就抱有非法占有、诈骗的目的,那么这样就可以认定为诈骗。如果一开始借钱的时候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是一种正常的借款行为,若只是在借钱之后才产生不想还钱的想法,则很难认定为诈骗,所以绝对不可以一概而论。
  • 第二十条 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自愿给付利息的除外。 借贷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以下简称四倍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借款人自愿给付出借人四倍利率以上利息,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共同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不予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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