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债权债务转让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 2023-12-06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债务转让需要经过股东同意,公司债权转让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外,应当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债权债务转让:
    1、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营利时有分红权利;
    2、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3、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由股东提供担保;
    4、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是否需要经股东同意,取决于公司章程是否对此进行了规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行为需要股东同意的,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征得股东同意。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