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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强制执行要些什么材料,法律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12-07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恢复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恢复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的该强制执行程序之前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可执行的证明材料,且经法院核实,材料不得进行伪造、变造等要保证真实性;
    (3)不能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在法定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注意时效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查询和了解被申请人人的相关财产线索;
    2、拟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执行法院;
    3、法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 恢复执行需要以下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等;
    3、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结案文书;
    4、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的,需另外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材料;
    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恢复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恢复执行申请的条件是:
    1、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法律分析: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条件有:
    1.申请的该强制执行程序之前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
    2.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可执行的证明材料,且经法院核实 ,材料不得进行伪造、变造等要保证真实性。
    3.不能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在法定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注意时效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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