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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可以公证吗,法律怎么规定

房屋买卖 2023-12-07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名买房一般无法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三条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借名买房不需要公证。借名买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借名买房是不可以公证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信息为准的,受法律保护,私下签订的协议,从法律层面来讲,效力都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的公证,在法律层面上也是无效的。所以公证的前提是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的,假如案例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公证的结果自然也是无效的。借名买房本身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建议谨慎选择。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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