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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2014年结婚,有一个一岁半的女儿。最近我发现他出轨了。他们是通过xx信电话联系,还没有见过面,发生过男女关系。但是他承认他爱上了别人。我和他的情况是: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当初是给我和他结婚用的,但是写的是他妈妈的名字。婚后他名下有一辆车,但是买车时我们只出了很少一部分,大部分是他家里出的。还有就是当初结婚时候要的彩礼钱,在我手里。我想问:如果离婚的话,我该提出什么诉求,我能得到什么?最近我发现他出轨了。还有就是当初结婚时候要的彩礼钱,问: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得到什么?

离婚 2019-04-03 07: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男方存在法定过错,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另一方抚养。
  • 婚后买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双方如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即使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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