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来源是哪些

刑事辩护 2023-12-07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有以下这些: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以及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不作为犯罪包括遗弃罪等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是一种特定的法律义务,起源于法律义务要求的制定。
    作为义务的这种特定性,是基于某种特定的条件而产生并且随着该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在这个意义上,不作为的作为义务是一种特殊义务。
    特殊义务是相对一般义务而言的,一般义务又称绝对义务、无条件义务。只要具有责任能力,一切人都应该遵守的义务就是一般义务,而特殊义务是特定的人应该履行的并且附有某种条件的义务。
    因此,在认定不作为的作为义务时,应当和一定的条件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如果具备这些条件,则负有特殊义务。
    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则不负有特殊义务。如果先前具有这些条件,现在这些条件已经消失,则先前负有特殊义务,现在不负有特殊义务。

  • 对于其它法律的规定,刑法认可的义务,当然不包括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是由其他的法律规定,但是没有被刑法认可,那么就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只产生了违约的法律后果,并不会产生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来源是哪些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