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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纠纷 2023-12-08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符合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符合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符合各项规范标准及政府部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通过验收。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工程质量的法定标准是: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如果按照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如果根据内容划分,可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如果按属性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如果按标准适用范围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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