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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退股呢?有什么规定呢?

股权转让 2023-12-09 0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只要股东如实出资,便享有股东权利,股东退股便必须是自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一个法人,有财产权,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所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只要股东如实出资,便享有股东权利,只要不是股东想退股,没有人可以强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一个法人,有财产权,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所有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股东的投资款可以退回。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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