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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个人结婚。没领结婚证,女方给男方生了孩子,并且那时候小孩已经7个月左右,但是两个人之间不是很和的来,情感问题。分开了以后,男方把孩子要走,并且对女方起诉,要求退还彩礼。和孩子抚养费。但是最后女方不懂法,官司打输了。要求两比钱加起来。15万多,女方最后败诉,限制高消费了。但是,女方加结婚的同时也回了很多的彩礼和嫁妆。那么女方的精神损失。和青春。怎么要求对方赔偿?

子女抚养 2023-12-09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了小孩没有结婚证,之前给的彩礼钱可能需要退还男方一部分,除非孩子归女方抚养,可以让男方支付抚养费。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是需要退还彩礼的。满足这些条件是可以让女方返还彩礼的:(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可以争取,如果是两个孩子,一般情况来讲是由男女双方一方抚养一个,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三条规定,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没领证生了孩子的,彩礼钱不一定能退。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生了小孩证明双方有共同生活,可以不全额退还彩礼。双方也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进行判决。对于有孩子的,要考虑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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