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一般房产归产权一方所有,并且要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尚未归还的房贷,则属于产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还可以对房产和债务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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