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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拘留所一般几点放人

其他 2023-12-10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拘留所几点放人
    1、拘留所一般在结束拘留当天放人,而具体时间则是法律规定的拘留时间以入所的实际时间为准,比如拘留时是10点钟,拘留所放人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在到期后那一天内放人都合法。一般情况下,是在拘留所警察上午上班点名后,警察交接班时放人,有个衔接过程。所以没有具体时间规定。
    2、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而看守所能把犯人关很长时间。
  • 拘留所一般是到期后那一天的上午放人,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第三十一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 拘留所放人一般没有特殊情况是上午十点之前就放出来了,拘留所工作人员一般是早上八点半上班,放出来的时候要在门卫处登记搜身,不准带任何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搜身就是预防他帮同监室人带书信之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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