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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老公给张总干活,没签合同,只有数量单,这个张总打电话.不接,找人找不到,没办法找到了劳动监察大队,那里的人让协商,去的人什么事都做不了主,劳动监察大p没签合同,只有数量单,找人找不到,没办法找到了劳动监察大队,那里的人让协商,去的人什么事都做不了主

合同纠纷 2019-05-16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
    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通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并且可以在工作满一个月且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请求佣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情况下,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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