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两个儿子分户要如何分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领养、分家、失踪、寻找或其他缘故导致户口发生变动时,需要户主或者公民本人申报变更(向户口登记机关处申报)。
手续如下:
1、分户申请;
2、婚姻情况发生变化等与分户原因有关的证明;
3、人民法院对分割房屋所属权和使用权的判决书或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须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公房产权证书
4、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一、分户申请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二、分户所需条件
1、房屋产权证明;
2、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