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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职权都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11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议事规则:
    一、以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的多数或者绝对多数可决。
    二、以人数和债权额双重多数为标准。
    三、以出席会议的人数的多数同意为已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 债权人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1、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2、监督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
    3、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4、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5、人民法院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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