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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1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变更与可撤销合同的不同之处是:
    1、条件不同,前者需要双方同意,后者只要有撤销权的人申请撤销就可以。
    2、引起的原因不同,前者是想要改变合同内容,后者是想要撤销合同。
    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
    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
    1、条件不同,前者需要双方同意,后者只要有撤销权的人申请撤销就可以。
    2、引起的原因不同,前者是想要改变合同内容,后者是想要合同不存在。
    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
    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可撤销和可变更合同的处理方式是: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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