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XX公司的职工于2008年由丰XX公司调到XX公司工作由于各种原因想调回A,经过与公司领导沟通取得同意,公司领导的意思他们与XX公司领导协商我回A跑哈关系多于XX公司领导沟通,于是我于2014年8月就离开XX公司,回A公司与A公司领导取得沟通,同意接收我回A的请求,叫我等候消息,在长达2年的时间我几次与双方领导联系都说在协商中。后来于2016年7月我回单位办公积金,XX公司领导才通知我回来上班,如果不上班就解除合同。我同意回单位上班,但是7月上班后办公室同志告诉我根据XX公司文件规定7月份我没有工资,还有从2014年8月到2016年6月要我补交6千多的个人缴纳五险一金。我现在怎么才能争取到从2014年到2016年这段时间的工资或者是最低生活保障以及7月份的工资?该如何争取?还有从2014年8月到2016年6月要我补交6千多的个人缴纳五险一金。我现在怎么才能争取到从2014年到2016年这段时间的工资或者是最低生活保障以及7月份的工资?该如何争取?
离婚
2019-06-1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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