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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地临时工,工作时肋骨受伤。出院后需要修养1年,由于我是困难户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报销了,老板没有出任何费用,现在在谈赔偿问题,我应该走什么程序?我是工地临时工,由于我是困难户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报销了,老板没有出任何费用,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损害赔偿 2019-03-27 1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动物咬伤人饲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以下各种发生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三)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携带资料办理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计算?
    (1)医疗费项目范围=①挂号费+②医药费+③检查费+④治疗费+⑤住院费+⑥其他医疗费用。
    ①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②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③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
    重复检查(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应予排除。
    ④治疗费:指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⑤住院费: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住院应只限于重伤或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⑥其他医疗费用。
    (2)医疗费金额=已发生的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预期(后续)医疗费。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受理程序只有四步:申请--审查--受理--移交  
    1.申请(咨询)  ①告知权利: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选择。  ②提出申请: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  ③医疗事故争议行政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④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⑥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⑦其他。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签收,并签送受理人员审核。  
    3.受理  ①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 在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③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4.移交  ①受理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书》和有关材料交由朝阳区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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