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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办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 2023-12-12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生儿办户口需要如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例如,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2、新生儿基本情况证明。例如,子女出生证、生育服务证;
    3、新生儿办户口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的材料包括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一、新生儿报户口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新生儿报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新生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上户口的办理方式是什么
    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具体如下:
    1、新生儿父母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父母双方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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