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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房子倒塌承租人怎么处理,法律有哪些规定

房屋租赁 2023-12-13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的房子倒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要求出租人修缮房屋,并赔偿相关损失,但如果是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赁的房子倒塌承租人存在过错的需要赔偿,不存在过错的可以免责。房屋出租人对危险租赁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因有险不查或损破不修造成事故的,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协商、诉讼、仲裁,承租人拖欠租金,经出租人追讨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租金,并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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