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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如何规定的

其他 2023-12-13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
    1、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
    2、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合法占有。
    留置权人的这种占有应当为持续不间断的占有,否则,留置权就会因占有的丧失而消灭。法律依据:留置权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
    1、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
    2、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合法占有。
    留置权人的这种占有应当为持续不间断的占有,否则,留置权就会因占有的丧失而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 留置权消灭的情况分别有:留置权会因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会因债权消灭而消灭,留置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留置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对留置物所获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还会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情形而消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 留置权消灭的情形:
    (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三)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四)因丧失占有而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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