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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产证无效

房屋产权 2023-12-13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下房产证无效:
    1.非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
    2.没有房产登记机关印鉴或印鉴不真实的;
    3.房产证的取得手续或过程不合法的;
    4.办理过程中权力机关有不当行为的;
    5.房屋灭失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房产证无效的几种情形如下:第一:房屋灭失的。房屋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会随即消灭,房产证不债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假房产证无效。房产证上登记机关印鉴为假的,房产证为假,房产证无效;第三:法院判决无效的。
    房产证取得程序不合法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证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 申请人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的条件下房产证过户无效。采用欺骗手段办理房产证过户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
    当事人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
    (二)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
    (四)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
    (五)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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