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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对方汽车我骑电动车被对方撞了,对方全责,导致我轻伤左肩韧带损伤,现在对方付了医药费,我要求赔偿误工费两个月,车子损失费。合计两万元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4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的,只要造成了误工损失的,就应当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误工费只针对人受伤后需要医疗,造成其本人收入减少的才会赔偿误工费用。对方车辆维修产生的维修费是需要赔偿的,但人员并不会因为车辆维修而无法上班。因此,因为车辆维修要求索赔误工费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如果对方要求你赔偿车辆维修期间、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一般是支持的。
    如果你所驾驶车辆投保了保险,可以选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你是执行职务造成的,相应损失应当由单位承担(单位承担后可能向有过错的人员追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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