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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履行修理义务并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消费者如何维权?经营者如何赔偿消费者

消费者维权 2019-04-17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行为是针对假冒、伪劣或过期的商品,为获得加倍赔偿而购买,不具有不法性,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以个人力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社会监督和打击,是法律所鼓励和提倡的。
      因此,知假买假的人也属于消费者,你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获得双倍的赔偿。
  • 不履行修理义务,商家不修理,是要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对您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消费者与商家先协商。
      2,协商不成的,请消协出面调解。
      当然也可请媒体介入曝光等,给商家施压。
      3,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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