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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四年,在职期间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购买社保,目前已经离职,不能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还能要求公司什么经济赔偿,四年期间未购买的社保费用能要求公司已现金方式全额赔偿给我吗?

社会保险 2023-12-15 0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标准如下:
    (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2)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还应支付最多11月的双倍工资。
    (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员工在公司上班四年,但公司没有帮忙购买社保,就证明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公司不支付赔偿的,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 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员工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支付经济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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