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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有离婚判决书,可是我如何判定生效?要以男方拿到判决书的日期来计算生效日期么?如果男方不去拿,是不是我的判决书就没用?请问我有离婚判决书,要以男方拿到判决书的日期来计算生效日期么?是不是我的判决书就没用?

离婚 2019-04-02 0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重婚,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对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如果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如何分割夫妻双方共同才产以及房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诉讼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分割共同财产的一般原则,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过错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则,来确定如何分配房产。
    离婚判决书中应当写明相应的分割内容,并且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应当遵守。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不准予离婚的,从判决或裁定书中载定有上诉时效,过了上诉时效没有提出上诉的即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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