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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压着户口本不给怎么办了

其他 2023-12-15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女方户口有去处的,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把户口从前夫家迁出去;
    2、女方实在没有去处的,可以与前夫进行协商,前夫同意给的,事情就结束了,找前夫协商后,还是不愿意给户口本的,可以去找户口登记机关给予帮助,一般情况下,只要女方说明相应的情况,户口登记机关会给一个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先和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离婚了前夫不给户口本迁户口的办法:
    1、女方可以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情况,补办户籍登记后,办理户籍迁移;
    2、女方可以就对方拒不交付的行为起诉,待对方履行生效判决后,依法办理户籍迁移;
    3、其他办法。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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