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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职一家公司,一年以后公司才按照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缴纳社保,现在已经在公司上班两年半,公司没有给我安排年休假,入职到现在也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每个月休息4天.法定节假日按照天数给给予补休,公司以私人账户发工资,我现在想提被迫离职,要补偿,条件可以吗

社会保险 2023-12-15 21: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是没有补偿的。
    1、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公司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按员工一般的辞职方式,公司本来可以安排年休假但却不安排的,就可以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如果是公司存在过错才决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成立的话,公司就可以安排年休假而不安排的,可以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如果是本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就将不用支付员工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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