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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规定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16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住院的病例,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民政部门的证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方可鉴定。
  • 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赔偿的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具体赔偿金额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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