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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意定监护公证书,老人又与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我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请问合理吗?谢谢您。

遗产继承 2023-12-16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
    1、当事人主体适格。即遗赠扶养人不得为继承人;
    2、遗赠扶养协议应当合法有效;
    3、公证机构以及公证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公证资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十六条
    公证员是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 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比遗嘱的效力更高。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根据2021年《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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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又与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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