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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应填写几份双方当事人及办理离媢登记处有留底吗

离婚 2018-07-24 1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申办材料:


    (一)内地居民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4、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出具: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二、办理程序:


    1、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当场颁发离婚证。

  • 办理离婚应当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有一方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的。
  • 感情破裂的夫妻,如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相关事宜,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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