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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得了下咽癌(恶心肿瘤)年龄53周岁,社保己缴35年,能不能办理病退

综合法律 2019-03-29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和因病都不能办理提前退休,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的办法是一样的,养老金的多少只与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总额有关。按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对能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不光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等,也就是说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是不能办理退休的。
  •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被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公司不帮您缴纳社保,则您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故烦请赴社保局予以确认是否未予以缴纳。
  • 因病办理病退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医疗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一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第二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行,而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实际上现在按照《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两种病退的方法:提早退休和病退。我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一种,因为前者就是享受国家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待遇,后者只有较差的待遇了,当然病退简单,只要自己提出实际状况,又满足基本条件(仅仅是年龄不到提前退休的年龄)基本都会得到批准。   如果是提早退休的三个基本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360个月,包括军龄和1992年以前的工龄);   
    2、男50周岁、女45周岁;   
    3、经过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的鉴定,并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你假如现在前两个条件已经满足了(工龄和年龄),那么第三个条件就是你的一个砍!   鉴定的问题,不是你说讲的身体不适就符合病退标准,而是必须要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然后缴纳350元的鉴定费,一周左右的时间根据鉴定通知到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你要多几个人陪同,并准备充分的病历、出院小结和物理检查等证据,通过鉴定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结论报告的,就可以办理提早退休(不叫病退)申请,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但是要告诉你的是,鉴定出来是不容易的,我在鉴定中心现场知道就是有的患了癌症的也不一定得到可以退休的结论。   祝你好运!为了今后的养老问题,还是一定要搞到提早退休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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