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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10年前从亲戚手里买的,当时不知道房子里有他们的户口,之后亲戚离婚了,男方的户口还在我们的房子里,不肯迁出,产权证是我的,导致我户口迁不进去,现在房子想卖掉,担心房子里有户口,无法卖,咨询下原户主户口未迁出,影响房子买卖吗?当时不知道房子里有他们的户口,之后亲戚离婚了,担心房子里有户口,影响房子买卖吗?

离婚 2019-05-29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 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不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您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说明真实情况,并明确交房时间,过户手续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
    卖主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主可以要求卖主承担损失并请求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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